2023中大客語文學獎 簡章
一、徵選目的
為鼓勵客語文學與客語歌曲創作,增進本校學生與校友之客語文學與歌曲創作風氣,以收客語文學和客語歌曲推廣之長期效益,特辦理此徵選。
二、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
三、參加對象
凡中央大學學生或校友對客語文學或客語歌曲創作有興趣,以客語漢字書寫創作者,皆可參加。
四、徵選主題:不限主題。
五、各類作品規定
1. 客語新詩類:限50行內。
2. 客語散文類:限1,500字內。
3. 客語歌曲類:客語歌曲(同時包含歌詞與曲譜)1首。
4. 客語貼圖類:8張貼圖,每張皆需有圖片及文字(文字限用客語漢字,20字內)。
六、獎項(現金或等值禮券)
類別 |
第一名 (每類別各取1名) |
第二名 (每類別各取1名) |
第三名 (每類別各取1名) |
佳作 (每類別各取若干名) |
客語新詩類 |
新臺幣一萬元 (獎狀乙紙) |
新臺幣五千元 (獎狀乙紙) |
新臺幣三千元 (獎狀乙紙) |
新臺幣一千元 (獎狀乙紙) |
客語散文類 |
||||
客語歌曲類 |
||||
客語貼圖類 |
七、評審方式
(一)參選作品寄達、收件後,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,不得要求更換作品。
(二)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。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,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。
(三)各類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。
八、報名方式
(一)填寫線上報名表單或寄送紙本皆可
線上報名表單連結:https://forms.gle/hJRxfC6DBnWPmkQq6
(二)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(星期四)止,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客家系系辦。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;親自送件者送至客家系當天為準,逾期恕不受理。作品一式4份,參選客語歌曲創作者另附Demo帶,儲存於光碟片(CD)中,連同報名表1份、著作財產權暨肖像權授權同意書1份、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正本1份,以信封裝袋密封,信封上請註明「2023中大客語文學獎」及「參選組別與類別」,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至「320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客家學院,2023中大客語文學獎徵選小組」。
九、簡章及報名表下載
請至「中央大學客家週雲端」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3iRoAwwMRfQHEycwjiwQ6PKSmwjyBb9_?usp=sharing網站下載簡章與報名表(著作財產權暨肖像權同意書、履行個資法第 8條告知義務聲明)。
十、得獎公布及頒獎典禮
(一)得獎名單將公布於網站,請密切注意網站最新消息。徵選小組將個別通知每位得獎者,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(二)得獎者將受邀參加頒獎典禮暨作品發表會,詳細資訊將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 注意事項
(一)參選作品須以客語漢字撰寫,並於文首註明腔調別。
(二)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過之作品。每人最多可同時參加兩組之各類別,然各類參選作品以一篇為限。
(三)以「客語漢字」表示,客語漢字之標準,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查詢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,且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。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,網址 https://hakkadict.moe.edu.tw/
(四)請採A4紙張,直式橫書電腦繕打、word 12號細明體,左側裝訂。如以稿紙書寫者,請謄錄清楚(字體工整)。
(五)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參選作品請勿書寫作者姓名,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、作品體例與字數不符合規定者,一概不列入評審。
(六)得獎者請於接獲得獎通知三日內,提供參選作品電子檔,不得修改內容,以利得獎作品之後續成果展出作業。
(七)得獎者本人享有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該作品之著作存續期間擁有不限時間、次數、內容、方式及地域之利用權限,並同意主辦單位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。
(八)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,追回獎金、獎座或獎狀,並保有法律追訴權:
1. 抄襲、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。
2. 參選作品曾於媒體或網路公開發表者。
3. 參選作品曾獲獎或已報名其他比賽,均不得報名參選。
(九)凡參選即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,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。
(十)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,不另支作者酬勞。
(十一)最新消息請隨時注意徵選網站公告,並以網站公告為準。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。
十二、 洽詢專線
(一)地址:320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,2023中大客語文學獎徵選小組。
(二)電子信箱:ncuhklas@gmail.com